發(fā)布日期:2024-10-29 瀏覽次數:2
一、2023住房公積金代辦條件有哪些?
所謂住房公積金代辦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按照規(guī)定把自己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行為。住房公積金的代辦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敖ㄔ臁笔侵赋擎?zhèn)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guī)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準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積金如何代辦?
職工代辦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xù)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后,符合代辦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代辦審批表,并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yè)務后,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并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yè)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支付給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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